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4日在余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卢国涛
2021年11月24日,余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国涛向大会作了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实现了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余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围绕发展大局,以强烈的检察担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战略,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倾力决战脱贫攻坚。认真落实《贵州省检察机关决胜脱贫攻坚彰显检察担当的意见》,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帮扶的平场村协调项目11个,协调相关单位投入资金、压缩自身公用经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办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涉贫人员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了救助金,依法办理扶贫领域刑事犯罪案件25件。根据县委脱贫攻坚“四督四查”部署,牵头开展司法监督,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6件、工作性意见4件,均整改落实。第三检察部在助力脱贫攻坚专项工作中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竭力融入疫情防控。积极投身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防疫排查、防控值守等工作,全院干警下沉下里社区参与东部产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联防联控。切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养殖和交易等领域的专项检察监督,维护公共利益,守护人民健康,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5件。结合检察职能,及时办理和发布涉疫案件,其中办理的黄某某、向某某非法收购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创新推出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七诊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被《法治日报》和正义网等媒体报道,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到余庆视察调研时对该做法给予高度肯定。全面推进“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立足余庆资源禀赋,护航以茶产业为主的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为“余庆茶·干净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量身定制“法治套餐”,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帮助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为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办理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案件11件47人。我院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1名干警荣记个人二等功。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履行“河长+检察长”巡河常态化机制,贯彻“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理念,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以李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原型,拍摄微电影《为了这片碧水蓝天》进行展播,宣传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参与社会治理,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
坚持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始终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办案组,由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由检察长办理涉黑案件。着眼长效常治,对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监管、娱乐场所管理、执法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份,有力促进了社会综合治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4个集体和个人得到省、市、县表彰表扬。
——严惩破坏安全稳定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从快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持续保持对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办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
——努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诉源治理,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刑事和解等方式妥善处理案件。适用刑事和解作相对不起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了司法效率,促进了社会和谐。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29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坚持做到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案件当事人公开听证36件(次),不公开听证3件(次),矛盾争议化解率100%。
——不断优化落实司法便民服务。探索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开展乡镇巡回检察,打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受到省、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的肯定,全市乡镇巡回检察工作推进会在我县召开。积极推进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两次获省委、省政府“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依托“遵检公益掌上拍”小程序,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收到人民群众反映的公益诉讼线索58条,经审查,移送行政机关处理44件,本院立案调查7件。开通12309检察服务一体化平台,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检察服务。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得到提质增效。秉承客观公正立场,更加注重法治引领,既当犯罪追诉者,又当无辜保护者。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落实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证明制度,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捕,用足用好相对不起诉,准确规范适用存疑不起诉。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程序瑕疵等问题发出书面通知,依法纠正漏捕、漏诉,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以抗诉为重点,积极拓展“抗源”,找准“抗点”,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量刑畸轻的刑事判决以及被告人认罪认罚后上诉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公安、教育等八部门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不当12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10件。对刑事案件判决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3次,办理的谢某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民事检察力求提档升级。持续推进落实“五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防范虚假诉讼行为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聚焦民间借贷、挂靠经营合同、劳动争议等虚假诉讼高发多发领域,依法对29件民事生效裁判案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努力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其中办理的余庆县某公司申请检察监督案,历时2年8个月,为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10余万元,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六项举措”提升“两违”检察监督效果》得到省委政法委肯定,市人民检察院在我县召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现场推进会予以推广。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校园、进村寨、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等宣传活动30余场(次),让民法典走到人民群众身边,走进人民群众心里。1名干警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
——行政检察实现扩容增量。深化落实精准监督理念,充分发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手托两家”作用,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过程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41件行政机关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6件,其中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动办理的刘某某、邓某某与县人民政府林权登记行政争议案,实质性化解持续30余年的行政争议,当事人息诉罢访,做到案结事了政和,该案同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和公开听证典型案例。与省、市人民检察院三级联动办理的郑某某与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行政争议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补偿协议,一揽子解决双方的民事、行政争议。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加强行政诉讼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先进个人。
——公益诉讼检察亮点纷呈。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者。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英雄烈士保护等重点领域,立足达到“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的最佳司法效果,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多元化方式,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碧水润家园”“安全生产守夜人”“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中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大精品案例”。聘任行政机关18名专业人才兼任检察官助理,努力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法改革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推进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按照“一件事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的原则,顺利完成内设机构系统性、重塑性改革,将11个内设机构整合精简为5个,组建专业办案组织,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实行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推行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动态管理机制,1名检察官主动退出员额。根据国家监督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积极配合并完成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职责、人员、财物的转隶。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之间的线索移送、案件受理、协作配合等更加顺畅。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行“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突出员额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侦诉衔接、诉前主导以及侦查、审判活动监督。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共办理案件668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106件。建立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综合指标与业务指标相结合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强化检察权内部运行监督。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检察官的权力边界和责任追究。落实“案-件比”办案质效标准,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三书比对”等工作,确保办案程序规范、法律适用准确,共评查案件878件、流程监控751件。在放权的同时,明确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案件的审查审核职责,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制度优势,在为办案人员提供参谋的同时强化制约监督。全面发挥检察委员会的业务决策作用,审议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
——持续强化检务保障改革。推进科技强检,完成远程执法信息化系统部署和升级,完成检察工作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完成检察委员会子系统建设,依托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电子公文处理系统、检答网等,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积极推动大数据应用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开展远程提讯,使用刑事阅卷、量刑辅助、出庭辅助等办案工具。购置无人机等航拍设备,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取证,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提供技术支撑。
五、突出党建引领,以坚定的政治忠诚打造检察铁军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旗帜鲜明讲政治。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等主题教育,筑牢检察人员忠诚根基。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通过积极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检察工作、参加庭审、公开听证等形式,自觉接受监督,争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落实质量和效果的决定》,确保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推送检察信息等形式,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共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检察信息2600余条,市级以上媒体采用信息300余条,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569条,公开法律文书90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72条。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强基导向不动摇,扎实推进“基层建设年”,创新“余检讲堂”,用活用好“检答网”“学习强国”“中检网院”等学习平台,多渠道、多路径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能。12名干警分别获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十佳标兵”、“业务能手”,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表扬28人(次),集体获市级以上表彰11次。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40年光荣与梦想、走进100个基层院”专题报道了我院政治、业务、队伍、纪律、作风等建设新成效。
——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深化“五责协同”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如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让逢问必录成为常态。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6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63件,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措施3项,得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三督导组肯定。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余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不够,法律监督工作与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很大差距;三是检察队伍司法理念、专业素养、知识储备等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司法实践发展的新要求;四是“两房”建设、信息化建设、智慧检务建设等方面与新时代检察工作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的总体思路及工作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建设“强基固本”“能力提升”“品牌塑造”三年规划,执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长征·最美遵义行”行动计划,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基层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市人民检察院“一二三四五六”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余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筑牢政治忠诚。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持之以恒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要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建设,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发展,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具体业务、具体案件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引导检察人员讲政治、守纪律、正作风,着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强化法律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固树立新时代监督理念,发挥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政法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政法工作体制优势。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对办案中发现的执法司法违法线索和问题、社会治理中的顽瘴痼疾加强法律监督,有效延伸办案效果,把法律监督做细落实。
——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服务发展大局。毫不动摇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第一职责使命,全力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确保全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如期实现。积极推进企业合规管理等工作,营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以服务市域治理和乡村治理为目标,积极当好县委县政府法治参谋,坚决扛起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检察担当。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强力推进“四在农家发源地·美丽乡村一枝花”,奋力实现“四在农家”升级版,为全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更美更幸福的新余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