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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1至6月份主要业务工作数据
时间:2021-07-22  作者:  新闻来源:余庆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79件128人,同比分别上升46.29%、上升64.1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56件77人,同比分别上升21.73%、上升1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8人,同比上升37.5%。

 

  2.共受理审查起诉61件98人,同比分别上升5%、上升27.2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42件82人,同比分别下降25%、下降1.2%,共决定不起诉15件2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上升25%、上升44.44%。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9件10 人,同比分别上升50%、上升66.66%;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6件7人,同比持平、上升16.66%,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人,同比上升30%。

 

  2.共受理审查起诉77件80人,同比分别上升175%、上升185%;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41件41人,同比分别上升115%、上升105%,共决定不起诉37件39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上升36.25%、上升38.75%。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件2人,同比分别下降75%、下降75%。

 

  2.经审查,决定逮捕1件2人,同比分别下降75%、下降75%;决定起诉2人,同比下降50%。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4件6人,同比分别上升175%、上升182.25%;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4件5人,同比分别上升155.66%、163.8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同比持平。

 

  2.共受理审查起诉10件15人,同比分别上升23.33%、上升40.66%;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9件14人,同比分别上升125%、上升40%,共决定不起诉2件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上升200%、上升2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1.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件。

 

  六、民事检察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市院提请抗诉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同比下降50%。

 

  七、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28件,同比下降17.64%。

 

  八、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4件4人。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3件3人,决定起诉3件3人。

 

  九、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27件,同比下降6.89%。

 

  2.提起国家司法救助7件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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