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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举行任贞华故意伤害案、李洪危险驾驶案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1-09-10  作者:第一检察部  新闻来源:余庆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任贞华故意伤害案、李洪危险驾驶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一)任贞华故意伤害案

  听证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14:30

 

  (二)李洪危险驾驶案

  听证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16:00

 

  二、听证地点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四楼检察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一)现场旁听

  社会公众可在9月12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旁听人员数量不超过5人)

 

  (二)网上旁听

  社会公众可通过直播网址“ https://jctz.12309.gov.cn”进行网上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参与现场旁听的公民,于2021年9月12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时,请提供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旁听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三)听证期间必须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定,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柏岑

 

  联系方式:0851-24754943

 

  特此公告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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