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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醉酒驾驶电动摩托车,判刑!
时间:2021-11-03  作者:文西军  新闻来源:余庆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电动二轮摩托车是机动车吗?”

 

  “醉酒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是否会犯危险驾驶罪?”

 

  2021年是“醉驾入刑”的第十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但有一些市民认为喝酒不开四轮汽车,骑电动摩托车应该没事吧?

 

  近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某危险驾驶案能解决大家的种种疑惑!能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拒绝酒驾,请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哦!

 

  经查:某天凌晨,肖某某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从余庆县龙溪镇果蔬市场往余庆县龙溪镇高杆灯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余庆县龙溪镇高杆灯处,被余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提取肖某某血液样本检验,酒精含量为114.6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本案于2021年11月1日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余庆县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肖某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检察官温馨提示

 

  驾驶机动车所指的车不仅仅指传统意义的汽车,还包括所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若经鉴定,驾驶人所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符合机动车标准(设计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作为“轻便”摩托车也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也将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定罪处罚。很多摩托车、电动车司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电动二轮摩托车不是机动车,在购买摩托车后未到交警部门登记号牌、未申请办理驾驶摩托车的驾驶资格证,一旦醉酒驾驶,将被作为加重情节从重处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莫酒后开车!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也是机动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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