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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首例偷越国(边)境案,判了!
时间:2022-02-18  作者:吴金鑫  新闻来源:余庆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偷越国(境)是妨害我国国边境安全的行为之一,疫情期间,发生的偷越国边境行为,增加了疫情自境外输入的风险,更可能危害到我国人民的生命安全,不论是偷渡者,还是组织、协助组织他人偷渡者,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被告人杜某某、苏某某、王某某、田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听信所谓的境外高薪务工,于2020年4月至10月,为躲避边境检查,通过偏僻山路结伙偷渡到缅甸。其中被告人杜某某于2020年4月从云南省孟连县偷越到缅甸过程中被行政处罚后,又从云南省孟连县偷越到缅甸。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依法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促使六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速裁程序。法院审理认定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并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杜某某、苏某某、陈某某等六人六个月到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六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下一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坚决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走私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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